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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保险车辆出险后 应如何处理事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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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0-26 16:48:00
宁波汽车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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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车辆出险后,保户应如何报案? 1. 出险后,保户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,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。另外保险车辆被盗窃、被抢劫或被抢夺后,应在24小时内(不可抗力因素除外)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,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,并登报声明。 2. 报案的方式有:电话,或直接到保险公司,或代办点报案。异地出险,可以向当地保险公司报案。 如在北京的人民保险公司投保,河北石家庄出险,则可向人民保险公司石家庄分或支公司报案。 3. 报案需提交的内容:保险单证号码、被保险人名称、车牌号码,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。 报案后,保户如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? 保户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的《出险通知书》(《出险通知书》由保险公司提供,并由相关理赔人员指导填写),提出索赔请求,包括赔偿金额等。 报案后,保户申请索赔一般要提供哪些相关证据 索赔时需要的一般证据有:保险单、事故证明、事故责任认定书、事故调解书、判决书、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。其中,交通管理部门出据的责任认定书非常重要,保险公司一般根据交管部门的裁决书来确定赔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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